丰台区房地产交易权属发证中心原受理员金某,利用职务便利,接受请托或请托他人,违规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并收受好处费38万余元,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300余万元。一审因受贿、滥用职权和行贿三宗罪获刑7年后,检方提出抗诉要求轻判。北京晨报记者昨天获悉,市二中院终审改判金某有期徒刑6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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